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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網域處理管理要求
可設定「跨網域配置」文件,使一網域的伺服器將管理要求寄送至其他網域的伺服器。請在指定每一個網域中「Domino 名錄」的管理伺服器後,設定「跨網域配置」文件。必須在每個網域的伺服器設定「Domino 名錄」的「管理程序」。只有在「Domino 名錄」的管理伺服器為 Lotus Domino 版次 5 或更新版次的伺服器時,才可執行跨網域的處理。

以下作業可跨網域處理:


附註 進行跨網域處理時,不管是從其他網域匯入的要求和由匯入要求建立的後續要求,只能由 Lotus Domino 版次 5 及更新版本的伺服器進行處理。

設定跨網域處理管理要求

若要設定管理要求的跨網域處理,必須執行下列動作:


編輯「Domino 名錄」的「目錄設定檔」文件,以併入容許建立「跨網域配置」文件的使用者名稱。在「目錄設定檔」文件的「容許在 administration requests 資料庫中建立跨網域配置文件的管理員清單」欄位中,新增管理員名稱。如果「跨網域配置」文件是由名稱不在該欄位中的使用者建立或該使用者不是「Domino 名錄」的管理員,則會忽略該配置。

Administration Requests 資料庫包含指定網域如何交換及處理管理要求的「跨網域配置」文件。配置「跨網域配置」文件時,可指派可信任的實體 (人員、伺服器或發證者)。所有自網域中收到的要求都必須由其中一個信任的實體簽認。但更名要求例外;它們要由發證者簽認,由目的網域「Domino 名錄」中的憑證及交互憑證來決定其有效性。若要傳送「更名」要求至另一個網域,則在兩個網域間必須有適當的交互憑證。此外,目的網域的「Domino 名錄」中必須有名稱變更要求中組織結構的所有「發證者」文件與發證者的公開金鑰,或必須能夠透過「目錄輔助」並自指定的信任「目錄」中存取這些「發證者」文件。

跨網域處理的益處

跨網域處理提供下列益處:

1. 跨網域處理管理要求可保護資料庫資料的完整性。例如,如果在網域目錄中刪除某位人員,則會在其他網域中產生相對應的刪除。

2. 加強資訊的存取,因為名稱變更會傳至其他網域。例如,網域中註冊的人員與伺服器可列在其他網域的目錄文件及使用權控制清單資料庫中。跨網域的處理允許使用者和伺服器同時擁有兩個網域的資料庫和伺服器權限。

3. 應用程式的配送較為容易,因為較易從一網域的伺服器將資料庫抄寫至其他網域的伺服器。管理員不需在所有伺服器上個別安裝及更新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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