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件


鎖定文件
如果您有「作者」或更高的文件使用權,便可啟用資料庫的文件鎖定,可以鎖定任何複本上您所工作中的文件。鎖定文件使您可以封鎖其他有編輯使用權的使用者,使其不能與您同時修改文件,即使他們是在其他複本上工作。這可以預防兩個或以上的使用者對相同文件作變更後同時儲存,造成複製與儲存衝突,而使 Notes 不知道應該儲存哪些編輯。即使是資料庫「管理者」也不能編輯已鎖定的文件。不過,「管理者」可以將已鎖定的文件解除鎖定。

當您完成文件編輯時,您可以解除鎖定,允許其他使用者修改文件。

附註 您必須使用 Lotus Notes 6 與 Lotus Domino 6,才能使用文件鎖定功能。您也必須已經在存取控制清單 (ACL) 中定義管理伺服器。如果您沒有在 ACL 中定義管理伺服器,則會收到 Notes 的錯誤訊息。有關命名管理伺服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資料庫的管理伺服器

請按下列主題之一:


啟用或停用資料庫中的文件鎖定

您必須有「管理者」使用權,才能啟用資料庫中的文件鎖定。

1. 選擇 [檔案] [資料庫] [屬性]。

2. 請按 [基本功能] 標籤,選取(或取消選取)「允許文件鎖定」。

資料庫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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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文件

1. 選擇要鎖定的文件。

2. 執行下列一項:

附註 如果您在本端或離線工作並嘗試鎖定文件,Notes 會顯示「無法與主要鎖定資料庫聯繫」訊息,並問您是否要繼續鎖定文件。如果您按「是」並繼續鎖定文件,則無法確保會儲存您的編輯。「主要鎖定」是複本所參照的資料庫,當文件鎖定時,確認在所有複本中儲存編輯。如果無法找到此資料庫,而您與另一位使用者正編輯相同文件,編輯就無法同步化。發生上述狀況時,您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內含您所修改的文件,並通知您該文件並未納入您的變更。

秘訣 當您鎖定文件時,狀態列會顯示「文件已成功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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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已鎖定的文件

用與鎖定文件時相同的「使用者識別碼」,開啟已鎖定的文件。若沒有鎖定文件的「使用者識別碼」,您無法存取已鎖定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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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鎖定文件

要將已鎖定的文件解除鎖定,您必須使用與鎖定文件時相同的「使用者識別碼」。

1. 選擇要解除鎖定的文件。

2. 執行下列一項:

秘訣 當您解除鎖定文件時,狀態列會顯示「文件已成功解除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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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