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件


刪除與取消刪除文件
刪除文件後,Notes 會將文件放入資源回收桶直到您清理資源回收桶為止。您需要資料庫「作者」使用權來刪除您建立的文件,以及「編輯者」或更高的使用權來刪除其他人建立的文件。

刪除文件

1. 選擇要刪除的文件。在左方欄中按文件標題,可以選取一個以上要刪除的文件。

2. 選擇 [編輯] [清除] 或按 DELETE 鍵。Notes 會在文件標題旁顯示一個 X。

3. 選擇 [檢視] [重新整理] 或按 F9 鍵重新整理資料庫,以永久刪除資源回收桶中儲存的文件。Notes 會從資料庫的所有資料夾與視界中刪除文件。

秘訣 如果您只想移除資料夾中的文件而非從資料庫內刪除,選取文件後,選擇 [動作] [資料夾] [移出資料夾] 即可。這樣從 [所有文件] 視界中仍然可以看到此文件。

附註 您可以使用備存 來作文件副本。這樣從資料庫移除文件後,文件也不會遺失。備存工具允許您根據上次活動、上次修改或過期的日期來刪除文件。

取消刪除文件

若要清除文件旁的 X,以移除刪除文件的選項,選取標示為要刪除的文件後,選擇 [編輯] [刪除] 或按 DELETE 鍵。

取消刪除資料庫文件

您可以在取消刪除資料庫文件前先完成此程序。如果沒有這樣設定而您有文件在資源回收桶的話,一旦您清理資源回收桶便無法恢復已刪除的文件,請注意並非所有資料庫都有放置所刪除文件的資源回收桶。

您需要資料庫「作者」使用權來刪除您建立的文件,以及「編輯者」或更高的使用權來刪除其他人建立的文件。

1. 開啟資料庫後,選擇 [檔案]_ [資料庫] [屬性]﹔按一下 [進階] 標籤。


2. 選取「允許軟式刪除」。

3. 在「軟式刪除到期時數」欄位指定取消刪除的可用時間 (以小時計)﹔然後按一下勾號來儲存。例如,如果要在文件永久刪除前允許已刪除的文件有 2 小時的恢復期間,輸入 2。

4. 在您設定軟性刪除的資料庫中選擇 [建立] [視界]。

5. 輸入有助於辨識這裡有視界中刪除的文件之視界名稱,例如「刪除的文件」。

6. 從「視界類型」選取「共用,含刪除的文件」。

7. 選擇視界地點,然後按「確定」。

附註 刪除的文件可以在此視界看到,直到自訂的計時器將文件永久刪除。

另請參閱